据新华社北京2003年11月18日电,卫生部近期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这三个文件(以下简称规范)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了应用相关技术的机构设置标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技术操作的技术规范,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技术实施中的伦理原则。
单身妇女 不得人工受精
规范明确了10大禁止,这10条明令禁止中引人注目的两条是,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禁止克隆人。
其他的禁令还有,禁止无医学指征的性别选择;禁止实施代孕技术;禁止实施胚胎赠送;禁止人类与异种配子的杂交;禁止实施近亲间的精子和卵子结合。
多胎妊娠 必须施减胎术
为对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后的多胎妊娠必须实施减胎术,避免双胎,严禁三胎和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为此,不育夫妇实施授精前,必须签订《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
同一供者 最多受孕五人
禁止买卖精子和以盈利为目的的供精行为,精子库的精子不得作为商品进行商业交易。卫生部表示,精子库仅可以对供者给予必要的误工、交通和其所承担的医疗风险补偿。
类似的规定也适用于赠卵者,卫生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募集供卵者进行商业化的供卵行为。为保证后代质量,同一供者的精子卵子最多受孕5人。
专家群众 监督七大伦理
规范还明确了7大伦理原则:有利于患者、知情同意、保护后代、社会公益、保密、严防商业化、伦理监督。为确保以上原则实施,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及人类精子库应建立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由医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生殖医学等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
知情同意: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在夫妇双方自愿同意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同样,捐赠精子卵子者也需获取书面知情同意书。需进行自精冷冻保存者,也应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自精冷冻保存。在此同时,卫生部要求各精子库不得采集、检测、保存和使用未签署知情同意书者的精液。
保密原则:为保护供精者和受者夫妇及所出生后代的权益,供者和受者夫妇应保持互盲,供者和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务人员应保持互盲,供者和后代应保持互盲。精子库的医务人员有义务为供者、受者及其后代保密,精子库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确保实施,包括冷冻精液被使用时应一律用代码表示,冷冻精液的受者身份对精子库隐匿等措施。
建信息库 防止近亲结婚
另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司长祁国明在接受采访时说,卫生部将建立一个中央信息库,以确保每位供精者只能在一处供精,防止一位供精者在多处供精,最大限度减少后代近亲结婚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