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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膜早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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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胎膜早破处理原则

2015年05月14日

    1、监测有无感染征象:

    (1)动态监测孕妇体温及脉搏。

    (2)动态监测血常规及CRP。

    (3)宫颈分泌物培养。

    2、孕周大于36周者,处理同足月胎膜早破。

    3、孕周35—36周,顺其自然:无感染征象者,期待疗法,不保胎治疗;有感染征象者,行引产术。

    4、孕周33—35周:地塞米松5mg肌注每12小时一次共4次促胎肺成熟,以避免新生儿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促肺结束后,无感染征象者,期待疗法,不保胎治疗;有感染征象者,及时终止妊娠。

    5、孕周28—33周者,住院、卧床休息,抬高臀部,垫无菌会阴垫,保持外阴部清洁。静脉点滴抗生素7天,后若无感染征象可停用。地塞米松5mg肌注每12小时一次共4次促胎肺成熟,以避免新生儿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注意宫缩状况,可根据情况应用宫缩抑制剂。注意羊水情况(羊水的性状、气味)、体温、血常规、CRP的动态变化情况,若出现宫内感染征象,则应及时终止妊娠。若B超监测残余羊水量明显减少,最大羊水深度≤2cm,胎儿生长迟滞时应考虑胎儿宫内生长受限,宜及时终止妊娠。

    6、若所在医院儿科抢救条件有限,则应行“宫内转运”患者至有新生儿抢救条件的上级医院。不宜在胎儿娩出后再行转院,会增加新生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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